2010年体育系第三届环莲花湖越野赛规程
为迎接学士学位评估,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和阳光体育运动的持续开展,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,体育系特举办第三届环莲花湖越野赛。
一、时间:3月18下午2:40
二、比赛路线:文理学院新校区田径场——朱神仙公交站——明森农家乐——莲花湖管委会——莲湖宾馆(终点)
三、参赛人员:
体育系07级本科班学生,08、09级全体学生。特殊情况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,并出示相关证明。
四、比赛规定:
①各班班长负责点名,并将出席情况报李霞老师处;点名二次不到者视为缺席;
②根据比赛路线,赛事组委会将设中途检查站点,由裁判发放标识物,以确认选手通过该地点。标识物齐全,则视为有效成绩;
③比赛终点处选手冲过终点时须领取名次牌;
④途中如发现有任何作弊现象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五、名次录取:
起点点名,在中途领取半程标记,终点处领取名次签。最后凭名次签在终点处登记名次。
1、个人:男子取前30名,女子取前20名。
第1名发给奖金50元,第2名发给奖金30元,第3—5名发给奖金20元,其他名次奖品现场发放。
2、集体:班级集体获奖取前3名。积分办法:
A、倒数第一名计1分,倒数第二名计2分,倒数第三名计3分以此类推,第一名按跑完全程同学总数计最高分。
B、因假未跑或未按要求跑完全程计0分。无故不参加者,每人扣班级10分。
C、 班集体名次按全班得分总和除以参赛人数的分值计算。
体 育 系
2010年3月10日